English

建设部重申降低经济适用住房成本

1998-09-1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建设部日前重申,采取措施降低经济适用住房成本,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求,促进国内消费,拉动国民经济增长。

据了解,建设部日前提出四项具体措施,要求各地降低并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。这些措施包括:经济适用住房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、统一征地、统一拆迁、统一组织建设,有条件的地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实行货币拆迁,以降低有关费用;取消各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摊派、集资和收费,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减半征收;小区内经营性配套设施不得摊入住房成本,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电信设施等配套费用要逐步通过调整公用事业价格的办法解决;实行政府限价销售政策,价格一经确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提价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